| 项目名称 | 聚合物二厂磺酸盐污水点源治理罗茨风机(公开招标20150506)第二次 | ||||||||||||||||||||||||||
| 项目编号 | 2015-0074044-DQLH-0001772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种类及规模:物资名称:罗茨风机 数量: 共3台 2.使用功能:生产使用 3.技术标准:见技术要求 4.质量要求:到货质量合格率100% 5.服务: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出现问题24小时内响应,到货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并免费更换。 6.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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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制造商必须是该产品的专业制造厂商,投标产品为其主导型产品之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网内供应商,且具有罗茨风机的相应资格。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05月27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05月31日 15时3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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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投标者,请于 2015年5月27日至 2015年5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5时30分,在大庆炼化公司东楼B214房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授权人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申请购买招标文 件,不接受邮购。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7日 13时30分00秒 | |||||||||||||||||||||||||||
| 1.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5 年 6月 17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炼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B212会议室 ; 1.2送达方式为现场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投标人应同时提交 0.4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转帐(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电汇清注明汇款用途“缴纳各XXX项目投标保证金” )。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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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