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招)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元江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仪器设备、备品备件服务采购,该项目己由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元江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招标代理人为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元江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仪器设备、备品备件服务采购(第2包)(重招)
2、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数量
2包
原子荧光光度计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交货地点:元江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并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注册资本金需达到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
3.2供应商如不是制造商(厂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
3.3申请人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如果所投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
3.4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要求制造商在云南省有维护站及维护工程师;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3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街富春大厦3栋6层或者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5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时应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④、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q \o\ac(○,5)5、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的提交及提交时间
招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5日下午 13 时0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街富春大厦3栋6楼(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元江县农村环保能源工作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联系人: 刘工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街富春大厦3栋6楼
联系方式: 资女士 吴祺斌
电话(传真):18087708678 0871-65323905
2015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