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xjjs-2015-029
1、建设单位:平阳县萧江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平阳县萧江镇潘南村农村生活污水冶理项目
3、工程地点:平阳县萧江镇潘南村
4、批准文件:平发改萧批[2015]1号
5、工程概况:工程总造价约199万元。(其中管材、塑料检查井、玻璃钢化粪池等为暂定价,具体以县统一采购价为准,不再进入下浮。)
6、招标内容、范围:包括排污管网工程、玻璃钢化粪池及相关配套设施。
7、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工程质量为合格,工期为60日历天。
8、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乙级以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市政、建筑专业)或环保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其它要求: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企业资质证书上登记的其他负责人之一(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下浮率法)。
10、提交资料:①介绍信、投标报名表(一式三份),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
②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须提供身份证、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
1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7日,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6:00
2015年5月28日,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6:00
地点:平阳县萧江镇招投标中心 (平阳县萧江镇永乐路53号)
12、建设单位联系人:缪循环 手机: 13906676084
平阳县萧江镇招投标中心: 63076176
平阳县萧江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萧江镇招投标中心
201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