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招标编号 2015— 102-1)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上虞区章镇镇(地点)龙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1 标段 ),于2015年5月2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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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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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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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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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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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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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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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虞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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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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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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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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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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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文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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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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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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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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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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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磊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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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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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9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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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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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2015年5月27日11时至2015年6月1日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2015年5月27日
中 标 公 示
(招标编号 2015— 102-2)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上虞区章镇镇(地点)湾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 标段 ),于2015年5月2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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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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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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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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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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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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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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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文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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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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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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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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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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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磊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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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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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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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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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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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一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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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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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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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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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2015年5月27日11时至2015年6月1日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2015年5月27日
中 标 公 示
(招标编号 2015— 102-3)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上虞区章镇镇(地点)龙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3 标段 ),于2015年5月2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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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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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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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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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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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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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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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一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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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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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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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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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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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文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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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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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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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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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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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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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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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9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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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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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2015年5月27日11时至2015年6月1日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2015年5月27日
中 标 公 示
(招标编号 2015— 102-4)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上虞区章镇镇(地点)秀峰村、新巍家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4 标段 ),于2015年5月2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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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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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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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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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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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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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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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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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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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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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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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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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宏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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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益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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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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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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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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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舜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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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洪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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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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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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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2015年5月27日11时至2015年6月1日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2015年5月27 日
中 标 公 示
(招标编号 2015— 102-5)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上虞区章镇镇(地点)新魏村、清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5 标段 ),于2015年5月2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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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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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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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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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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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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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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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虞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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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月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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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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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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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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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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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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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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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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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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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文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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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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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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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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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2015年5月27日11时至2015年6月1日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