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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龙浦村、湾头村、龙江村、新魏村、清潭村、秀峰村、新魏家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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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浙江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5-28 15:28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xun2015    未注册
  • 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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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 2015— 102-1)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上虞区章镇镇(地点)龙浦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1 标段 ),于201552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投 标 人
项目经理
报 价(元)
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上虞市虞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钱振方
2481190
78.95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文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陈玲玲
2487689
77.84
第三中标候选人
浙江森磊建设有限公司
陈兴标
2489038
77.61
公示期限自201552711时至201561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2015年5月27日
(招标编号 2015— 102-2)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上虞区章镇镇(地点)湾头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 标段 ),于201552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投 标 人
项目经理
报 价(元)
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文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沈建春
1827110
89.56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森磊建设有限公司
陈兴标
1831298
88.62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上虞市一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舒刚
1832098
88.44
公示期限自201552711时至201561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2015年5月27日
(招标编号 2015— 102-3)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上虞区章镇镇(地点)龙江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3 标段 ),于201552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投 标 人
项目经理
报 价(元)
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上虞市一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舒刚
2983062
82.22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文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陈玲玲
2987616
81.58
第三中标候选人
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盛惠青
2989895
81.26
公示期限自201552711时至201561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2015年5月27日
(招标编号 2015— 102-4)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上虞区章镇镇(地点)秀峰村、新巍家庄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4 标段 ),于201552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投 标 人
项目经理
报 价(元)
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王波芳
2972611
99.85
第二中标候选人
义乌市宏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张益挺
2979104
99.43
第三中标候选人
浙江金舜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戴洪根
2962870
99.19
公示期限自201552711时至201561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 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 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2015年5月27
(招标编号 2015— 102-5)
上虞区章镇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上虞区章镇镇(地点)新魏村、清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5 标段 ),于201552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投 标 人
项目经理
报 价(元)
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上虞市虞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赵月升
3192472
98.9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王波芳
3189300
98.7
第三中标候选人
浙江文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陈玲玲
3220679
98.68
公示期限自201552711时至20156111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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