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京58储气库群废脱硫剂处理二次公告 | ||||||||||||||||||||||||||
| 项目编号 | 2015-0074252-CPMC-0000920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名称:京58储气库群废脱硫剂处理;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京58储气库群集注站两套干法脱硫装置,2015~2016年采气期将产生废弃脱硫剂约800吨,需进行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包含有单质硫、无机硫(FeS,FeSO4,Fe2S3,Fe2(SO4)3等)和有机硫等无机物和有机物。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废剂吊装前包装检查、整理; (2)将废脱硫剂吊车装车; (3)废剂暂存场地的清理; (4)废脱硫剂运走、转移; (5)废脱硫剂剂的无害化处理。 3、建设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韩村镇南朝王村 。 4、服务期: 2015 年 12月 30 日至 2016 年 4 月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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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放排污物许可证》资质;企业在服务期限内具备为本项目提供800吨的处理能力。企业具有年处理规模 在2000吨以上,近5年至少有三项以上的危险废物处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 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近三年没有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企业。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05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06月02日 16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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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5 年5月 28日至 2015年6月 2 日,上午9 时00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在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安华桥西北角)1006室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 人民币。 在2015 年5月 22日至 2015年5月 27 日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购买,请注意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变化。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只接受刷卡,不接受现金。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 |||||||||||||||||||||||||||
| 投标文件应于 2015年 6月 17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安华桥西北角)1510会议室 ,方式为现场当日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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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