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环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博兴县城乡环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经博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前来参与。
一、采购人:博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韩涛
联系电话:0543-2303675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兴华 张亚玲
联系电话:15854317510 0543-3088002
滨州分公司地址:滨州市渤海18路669号环保大厦806室(北区)
三、项目名称:博兴县环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XJZCS2015-001
四、磋商内容:道路环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至博兴县垃圾场及相关内容
项目预算:3108万元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
标段一为小清河以南村庄及镇(街道)驻地的环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包括锦秋办事处(部分村居)、曹王镇、兴福镇、湖滨镇、店子镇。以上镇(街道)驻地总面积约为45万平方米,总人口数约为19.5万。
标段二为小清河以北村庄及镇(街道)驻地的环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包括锦秋街道办事处(部分村居)、博昌街道办事处(部分村居)、城东街道办事处(部分村居)、陈户镇、吕艺镇、纯化镇、庞家镇、乔庄镇。以上镇(街道)驻地总面积约为78万平方米,总人口数约为19.9万。
标段三为城区道路、集贸市场卫生保洁,绿化带内保洁,公厕管护及餐厨垃圾、粪便、生活垃圾的清运(含: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粪便清运);城中村的环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城区道路保洁总面积约为297万平方米,城中村总人口数约为2万)。
三个标段可兼投但不兼中。若同时获得多个标段的第一名,需自动放弃成交金额低的标段。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满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要求;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垃圾清扫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垃圾收集运输二级以上含二级),滨州市以外的供应商须出具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资质备案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四楼)。
2、对本项目有兴趣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与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告知函应包含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4)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副本,滨州市以外的供应商须出具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资质备案证明;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验证原件后,保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的接受并不代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过,详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并最终以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审查结果为准。(供应商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用资质参与磋商)。
3、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竞争性磋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法人必须参与竞争性磋商;
2、供应商在报价表中需注明单价。镇(街道)驻地及城区的单价以元/平方米/年为单位;镇(街道)村(居)的单价以元/人/年为单位。
九、公开报价时间:2015年6月9日09:0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1(博兴县新城二路检察院西附楼)
2015年5月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