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富锦市农业委员会的2014年富锦市长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已由 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建设规模:30000亩;
招标内容:排水沟、圆涵;、道路、晒场;
资金来源: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自筹;
资金状况: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黑龙江省富锦市长安镇长安村、高家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年 3 月 6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年 10月 31 日;
2.4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 《黑龙江省高标准基本农田标准》《黑龙江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要求;
2.5具体标段的划分及工作内容:
序号
标段
建设内容
资质要求
1
一标段
农田路及边沟、圆涵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2
二标段
农田路及边沟、圆涵、水泥路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
四标段
圆涵、晒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每标段资质要求相符合的法人组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造师(所投标段相关专业)证书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182-1号311室(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5 年 2月 9 日至 2015 年 2 月 13 日(共计五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加邮费每套人民币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 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准入资质文件。
招 标 人: 富锦市农业委员会
联 系 人: 王忠理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道里区工程街182-1号三楼 311室
邮 政 编 码: 150018 联系电话: 84228003
传 真:0451-84273903 联 系 人: 崔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