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委托对 潢川县第二污水厂及扩建厂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择优选择供应商 。
一、招标项目名称: 潢川县第二污水厂及扩建厂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潢公采【2015】 14 号
三、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化验室仪器、设备及化验室工作台、柜等所需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维修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必须取得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产品(实验台)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 、 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近三年内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无不良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至 2015 年 6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等 相关资质文件,经销商还须提供投标产品(实验台)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 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6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 潢川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祝先生
联系电话:0376-39622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6-3200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