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名称:[胶东街道]大店村垃圾清运工程 | 招标方式:公开 | |
| 结构形式:其他 | 工程等级: III | |
| 工程地点:胶东街道办事处大店村 | 计划工期(天): 180 | |
| 工程规模:米 | 预计造价 (元): 298052.16 | |
| 资金来源:自筹 | 招标内容: | |
|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号 : / | |
| 建设单位:胶东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乐 88260021 | |
| 招标代理: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180(天)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青岛辖区内合法营业执照单位 项目经理或总监资质: 图纸押金:0(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报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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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类工程界定: | ||
| 公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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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要求: 一、 1、拟投标方为个人的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须递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拟投标方为法人的,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的还须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2、投标申请(在公告下方下载 按钮中下载)。二、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报价,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产权网上竞价”页面参与投标报价,在公告下方的下载按钮中下载招标文件。其他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在公共资源交易胶东分中心报名并取得用户名、密码的企业。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公告的要求,凭用户名、密码及时登录产权网上竞价系统进行投标报价,正确填写投标报价等有关信息后按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 交。投标企业根据规定取费标准,同时应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标价。中标后提供与投标报价相一致的清单报 价。确定合同价款方式为固定单价。 3、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原则根据投标报价得出的排序,由招标人、处人大、处纪委、处财政、处经审人员组成监督组进行现场开标定标。推选前两名作为中标 候选人,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异常或呈规律性差异且与招标控制价接近的,视为相互串通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投标 结果并重新招标。 5、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按照招标公告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单)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提交履约保证 金,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6、履约保证金按招标人要求交纳。三、投标保证金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三万元,投标 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的方式于公告结束前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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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时间:2015-05-29 11:30:00 -- 2015-06-03 11:30:00 | ||
| 相关文件: 下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