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已经注册为上海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库中的正式会员供应商;
2 、上海境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3 、投标单位必须是投标车辆的最终制造厂家或者是具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的代理经销商;
4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报名及投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5年4月份或2015年4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投标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CMZFCG2015-062
业主: 上海市崇明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件一:6T自卸式垃圾车 1辆
包件二:8T拉臂式垃圾车 2辆
包件三:1吨级桶装新能源车 10辆
包件四:1吨级路面养护车 5辆
包件五:1T扫路机 1辆
包件六:小型冲洗车 1辆
包件七:8T后压式垃圾车 1辆
包件八:5T后压式垃圾车 1辆
包件九:5T铲车 1辆
交付及安装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具体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 、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投标车辆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5 、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5年4月份或2015年4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报价的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参考样本见“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 →“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样本”);
6 、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凡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15年6月3日-6月8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417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或于6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4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5年6月24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
集中采购机构: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陆莉莉
联系电话:69696988转8577
传真:69699633
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138号
联系人:吴小忠
联系电话:59405729
崇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