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575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甸县2014年度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水发[2015]43号、黑财指(农)【2014】23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省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林甸县节水增粮行动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黑龙江省林甸县“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共划分成47个片区,涉及8个乡镇、53个行政村,具体为东兴乡的义和村、旭日村、红阳村、福兴村,四合乡的联合村、福发村、合胜村、永合村,三合乡的建华村、五星村、富饶村、建设村、建新村、红星村、庆丰村、东升村、三合村、渔场村,宏伟乡的核心村、天平山村、治安村、宏伟村、吉祥村、永利村、黄河村,四季青镇的新民村、新富村、同乐村、万发村、兴隆村、大树林村、黎明村,林甸镇的和平村、东发村、巨贤村、朝阳村、东风村、合乡村、长青村,红旗镇的先进村、红旗村、先锋村、红光村、阳光村、黄花岗村、永胜村、银光村,花园镇的前进村、丰收村、向前村、火箭村、永远村、卫星村。
2.2主要建设内容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66万亩,其中膜下滴灌面积为2.34万亩,中心支轴式喷灌面积为0.21万亩;绞盘式喷灌面积7.53万亩;移动管道式喷灌2.58万亩。共新打机井362眼,利用原有机井32眼,设置地下水监测井33眼,建设井房357座,排水井1072座,阀门井534座,土方开挖135387.6M3,土方回填135347.6M3,配备水泵394台套,绞盘喷灌机237台套,中心支轴喷灌机5台套,配套柴油发电机组183台套,配备变压器187台,配备380V电力低压线路56.57KM,空气压缩机8台套。
2.3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和供货期为:
第一标段:开竣工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2015年5月20日
第二包:供货期为:2015年5月15日前货到项目现场且安装调试完成
第三包:供货期为:2015年5月15日前货到项目现场且安装调试完成
第四包:供货期为:2015年5月15日前货到项目现场且安装调试完成
第五包:供货期为:2015年5月15日前货到项目现场且安装调试完成
第六包:供货期为:2015年5月15日前货到项目现场且安装调试完成
第七包:供货期为:2015年5月15日前货到项目现场且安装调试完成
第八包:供货期为:2015年5月15日前货到项目现场且安装调试完成
第九包:供货期为:2015年5月15日前货到项目现场且安装调试完成
第十包:供货期为:2015年5月15日前货到项目现场且安装调试完成
第十一标段:开竣工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2015年5月20日
第十二包:供货期为:2015年5月15日前货到项目现场且安装调试完成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计划分十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源工程;
第二包:绞盘式喷灌采购;
第三包:绞盘式喷灌采购;
第四包:绞盘式喷灌采购;
第五包:移动管道式喷灌采购;
第六包:中心支轴式喷灌采购;
第七包:膜下滴灌及空压机;
第八包:水泵采购;
第九包:发电机组;
第十包:地下水监测及水量计量设施;
第十一标段:水源工程保护建筑物;
第十二包:电力配套。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凿井资质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凿井资质企业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第二、三、四、六包: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生产厂商,应具有中国水利企业协会认证的灌溉企业乙贰级(含乙贰级)及以上证书;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提供用户证明及联系人或提供合同复印件。
第五、七、八、九、十、十二包: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的生产厂商;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提供用户证明及联系人或提供合同复印件。
第十一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项目一个企业只能对一个标段/包进行报名。
4.投标登记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 2015 年2月9日至 2015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各标段/包中所需的报名材料到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交易中心一楼登记报名。
第一标段: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二、三、四、六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喷灌企业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类似业绩(提供用户证明及联系人或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五、七、八、九、十、十二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类似业绩(提供用户证明及联系人或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十一标段: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注册证、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下午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或包,售后不退(含图纸)。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甸县节水增粮行动建设管理处
地 址:林甸县
联系人:王庆海
电 话:0459-332241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招标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15244678168
2015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