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现对本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162HW)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
因本项目投标文件无需提供“投标分项报价表”,故原招标文件第38页“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函”中的“4.2投标分项报价表”字样投标人可以删除。
特此澄清。本澄清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及部分以原招标文件为准,若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与本澄清内容有矛盾,以本澄清内容为准。
珠海市香洲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环境卫生管理所
珠海市香洲区南湾环境卫生管理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