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南炼化催化烟气脱硫项目 所需气动执行机构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50622-3817-472-B1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气动薄膜式执行机构\14" | 4.0 | |
| 2 | 气动薄膜式执行机构\30" | 1.0 | |
| 3 | 气动薄膜式执行机构\16" | 2.0 | |
| 4 | 气动薄膜式执行机构\18" | 3.0 | |
| 5 | 气动薄膜式执行机构\20" | 3.0 |
18.投标人一般要求:一、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在购买标书前有意参加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的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ding.sinopec.com)填写基本信息进行注册,经核对信息无误后,即可参与中国石化物资招标,响应资格预审公告、招标 公告。如果是已经有用户名和密码的供应商,使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无需注册。 2.确保标书费如期到账并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发至如下邮箱(邮箱地址:wzchenzh@sinopec.com); 邮件内容包括:(1)公司全称,(2)表达有意参加投标的意愿,(3)联系人,手机电话。 3.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6月8日17点30(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 :陈振辉 18820699109 杨兹彬 0898-28820302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本次海南炼化2015-海南炼化-气动执行机构招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制,评审标准见附件《供应商资格后审合格 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同时必须有相应的基本资质,并满足总体实力要求,方可参与投标,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人 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否则被拒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也将被拒绝。 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 3)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2012年至今)气动调节阀合同业绩; 4)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物资储存条件; 5)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运输能力,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 6)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2年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9)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技术要求严格按照上传附件《气动执行机构公开招标技术要求》执行。 四、商务报价按照附件《料表》要求的供货范围及报价格式要求报价,且需列出供货清单及分项报价。 五、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技术评标标准见《2015 - 控制阀评标办法》,技术标书需提供全部资格评审及技术评分项目的资料,任何缺项资料导致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如保证金以银行汇票形式支付,汇票同商务标书一起密封递交给招标中心,银行汇票受理范围为五大银行(工行、农行、建行、交行、中行)及招商银行、光大 银行,其他银行的汇票需在开票时指定一家工行代理,即在银行汇票票面上要注明“请向工行**分行营业部申请划付(行号:***)。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或金额不足、有瑕疵的、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出证银行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否决投标。 。
|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
| 2015年05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