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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武汉分公司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无损检测 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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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湖北
有效期至: 2015-06-05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06-01 08:16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xun2015    未注册
  • 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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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中国石化武汉分公司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建设。项目已得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准(批准文号分别为:石化股份计〔2014〕194号),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项目招标方案和计划已经中石化股份公司工程部招标办审批,本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招标工作,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武汉分公司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

2.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26455万元,新建S-Zorb装置设计规模150万吨/年、操作弹性60%~110%、年操作时间8400小时。装置主要由进料与脱硫反应、吸附剂再生、产品稳定和辅助工程等部分组成。设备108台、炉1座、管18.7KM、电气电信设备148台套、仪表设备1261台套及配套钢结构、厂房、基础及总图竖向、桩基等工程。

2.3工程地点:武汉分公司区域内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50801日至 2016229

2.5招标范围:新建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内的所有无损检测工程(包括X射线探伤、γ射线探伤、超声波检测、渗透检测、磁粉检测、全定量光谱检测、半定量光谱检测、测厚、硬度检测、钢管涡流探伤检测、内窥镜检查及化学成分分析等)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分包:本标段不允许分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的基本条件: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无损检测专业承包质检总局B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RT-射线照相检测、UT-超声波检测、MT-磁粉检测、PT-液体渗透检测核准证;辐射安全许可证。
3.1.2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1.3业绩要求:2012以来具有石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业绩,且合同额不低于6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1.4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2012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且无企业不良记录。
3.1.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均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且无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1)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持有无损检测三级证书,近五年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无损检测项目经理业绩;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持有无损检测二级及以上证书,近三年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无损检测项目业绩,且完成情况良好;
3)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4)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三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根据评审办法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单位最多不超过7家作为投标候选人。如有效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不超过7家,资格审查方式变更为资格后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1会议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申请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能充分证明其情况的材料);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5日下午16时00分,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2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长青路;
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
(金山宾馆)南楼511室
编:430082;
编:200540
联系人:王斯伽;
联系人:史东升
话:027-86595710(8:30-17:00)
话:13764397415(8:30-17:00)
电子邮箱:wangsj.whsh@sinopec.com
真:021-57958850
 
电子邮箱:shids.shsh@sinopec.com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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