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XWG2015-040
1. 招标条件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改扩建项目3#炉部分下料口除尘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热电分公司改扩建项目3#炉部分下料口除尘改造项目指定地点
2.2招标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3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京圳建设监理公司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6月25日,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改造
2.5招标范围:
3#炉A线4#、5#、6#机头下料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2资质要求:经营范围具有该项目生产及改造能力并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
3.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具有近三年不少于2家同行业施工业绩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5月30日至2015年6月3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登记确认,登记确认后投标人可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投标报名。登记时请各家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具有近三年不少于2家同行业施工业绩合同、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 30 日至2015年6月 3 日 ,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投标报名时请各家投标单位携带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6款要求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0000元 大写: 壹万元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5年5月 30 日至2015年6月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陆港物流园B区五号楼15号(华锦2号门西)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5.3 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提供邮寄服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9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陆港物流园B区五号楼15号(华锦2号门西)。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招 标 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联 系 人:陈方飞
电 话:0427-5856022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京圳建设监理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陆港物流园B区五号楼15号(华锦2号门西)
联 系 人:高志超、李晓红、韦侠
电 话:0427-2357994、2357994
电子邮箱:gzc194777@126.com
2015年5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