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已由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油气[2014]3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天津液化天然气(LNG)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输气干线工程(以下简称招标工程或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
2.2建设地点:途径天津、河北、山东。
2.3建设规模:输气干线工程设计压力10MPa(6.3MPa),一期设计输气量40×108Nm3/a。管道总长度580.0公里,其中干线管道设计压力10MPa,管径分别为D1016、D813 和D711,总长度540.5km;支线管道设计压力6.3MPa,管径分别为D711 和D323.9,总长度39.5km。全线设10座分输(清管)站,31座阀室(其中RTU阀室13座),10座分输(清管)站分别是唐官屯分输清管站、武清分输清管站、唐山分输站、沧州分输站、盐山分输站、庆云分输清管站、滨州分输站、邹平末站、南港分输清管站、天津乙烯末站。输气管道穿越大、中型河流共38处,高速公路及等级公路62次,铁路14处。
2.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569908万元。
2.5计划工期:519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1日,计划中交日期为2016年9月31日。
2.6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六个标段,各标段主要工程量见下表:
标段
管径(mm)
主要工程(km)
合计(km)
站场
途经行政区域
一
1016
59.5
99
天津乙烯末站
南港分输清管站
滨海新区
711
25.1
323.9
14.4
二
1016
70.8
84.3
唐官屯分输清管站
静海县
813
13.5
三
1016
54.5
91.4
武清分输管站
武清区及西青区
711
36.9
四
711
68.4
68.4
唐山末站
宝坻区及唐山市
五
813
114.6
114.6
沧州分输站、盐山分输站
沧州市
六
813
122.3
122.3
庆云分输清管站
滨州分输站、邹平末站
山东省内德州、滨州、淄博
2.7各标段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1)线路工程安装施工、光缆敷设、线路阴保、定向钻施工、站场施工、穿越施工、线路阀室施工、水工保护、三桩施工、地方工农关系协调、配合完成干燥置换、联合试运、投产保运等工作。
(2)负责线路及场站甲供外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中交;
(3)负责甲供管材从物流中转库房至工程施工地点的运输;
(4)负责部分甲供材料、设备从物流中转站至施工地点的运输;
(5)负责临时性用地及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林地林木补偿、草地补偿、育林基金补偿和工程建设各项地方手续的办理;负责土地复垦和地貌恢复;负责不需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永久占地(线路三桩、警示牌、弃渣场等)的取得与补偿;负责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定向钻、铁路、外电等工程临时用地(含进场路和临时用地)的取得;三穿、拆迁手续办理。
(6)数字化管道项目相关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
(7)其他协调配合工作。
2.8本工程的管材、部分设备等由发包人采购。
2.9本工程管材的防腐、无损检测、数字化管道项目等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确定承包人,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0按照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必须由发包人直接发包实施的部分管线穿、跨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1申请人可任意选择1-3个标段申请资格预审;投标后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长输管道GAl级);
(4)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009年以来有DN700及以上口径,单项工程50KM及以上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7)2011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09年以来有DN 700 及以上口径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工程实施阶段项目经理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4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拟派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2009年以来有DN 700 及以上口径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5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2009年以来有DN 700 及以上口径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2家。
5.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购买时间: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6日,9:00时至16:30时。
(2)购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5.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5.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法人公章):
(1)本资格预审公告;
(2)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6.投标保证金
6.1招标人要求申请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 2015 年 3 月 9 日 8 时30至 16:00 时。
7.2截止时间: 2015 年 3 月 9 日 16:00 时。
7.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4递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91室。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天津液化天然气(LNG)工程项目部;
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MSD C1座7层;
邮编: 300457;
联系人:王海涛;
电话:18627821370;
传真:022-59860952;
电子邮箱:tjlngqgb@163.com。
9.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马岭;
电话:010-69166438 (8:30至17:00);
传真:010-69196652;
电子邮箱:sinopect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