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5-1009
1、招标条件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污水转输工程(鹿乡至双阳开发区)监理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双开经字【201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污水转输工程(鹿乡至双阳开发区)监理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污水提升泵站规模:远期(2030年)规模4500m3/d,近期(2020年)规模3000m3/d。污水输水管线按远期规模4500m3/d设计,管材采用PE管,管长约8.08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污水转输工程(鹿乡至双阳开发区)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4 工程地点: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至鹿乡大刘公路北。
2.5 预计监理服务期:2015年06月22日至2015年12月22日
2.6 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完成过类似污水处理监理工程业绩至少1项。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完成过类似污水处理监理工程业绩至少1项,无在建监理项目。监理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见证取样员证。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29日至2015 年06月02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06月18日下午13时,地点: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孙立志
电 话: 0431-8197833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鼎企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B座1416室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 0431-89277855 15904305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