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1 、接采购人通知,“翔安区新圩镇污水厂周边农村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地埋式一体化泵站”( 招标编号:2015-ZS342) 招标文件 第Ⅲ章 “九.其他要求”中“ * 2、 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 一体化预制泵站( 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的经验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①采购合同文本;②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③中标(成交)通知书;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更改为:“ * 2、 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 一体化预制泵站( 合同金额≥ 人民币100万元 ) 的经验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项目以下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①采购合同文本;②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③中标(成交)通知书;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 2015 年6月15日 下午3:00时 。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招投标各方均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注: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92-2297861,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