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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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村污水厂至蓝天燃机中水管工程 (项目名称) 梅村污水厂至蓝天燃机中水管工程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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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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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梅村污水厂至蓝天燃机中水管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梅村污水厂至蓝天燃机中水管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管经发【2015】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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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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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梅村污水厂至蓝天燃机 工程规模: 沿新风路-锡泰路-新韵路及梅里路敷设一根DN700的中水管,全长约8220米,其中包含 DN200PE管约36米、DN400PE管约34米、DN700PE管(牵引段)约6579米,DN200球墨铸铁管约115米、DN700球墨铸铁管 约1641米及配套的阀门配件、管沟土方等。 计划监理期限: 14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63.325万元
招标范围: 梅村污水厂至蓝天燃机中水管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全方位、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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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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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具有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财务要求:2011至2013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 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 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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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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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质]或者[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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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总监应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5年3月~2015年5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5年3月~2015年5月连续缴费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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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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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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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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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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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29日 9:00 时至2015年06月04日 16: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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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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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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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07月01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新区服务点(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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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 | 无锡市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无锡市天山路5号 | 地 址: |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 ||||||
| 邮 编: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陆勤静 | 联 系 人: | 姚国华、李季环 | ||||||
| 电 话: | 85213961 | 电 话: | 0510-81892505、13812073553 |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1892580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349061720@qq.com | |||||||
| 网 址: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