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甸镇恒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施工][招标公告] 桐乡市屠甸镇恒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单位) 的 屠甸镇恒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施工] ,经屠甸镇招标办 2015-12号 批准,建设地点在 恒丰村原利丰片,建筑面积 200户,计划投资 150万元,工期要求 015年11月10日前竣工。该工程报建和招标申请已得到桐乡市屠甸镇人民政府批准,现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第26号令]的有关规定,通过 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招标范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污水管道、检查井、化粪池等施工
二、工程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 嘉兴市范围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承担过2014年桐乡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项目经理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以上资质。
五、报名时请携带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A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及资质证书、投标报名书及企业业有关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原件‘副本’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后返还)(要求各报名人在报名时填写正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未填写或填写有误的,后果自负),请按以上顺序做好报名资料
六、报名时间: 2015年6月3日上午8时30分 到 2015年6月3日上午11时 时止。
七、报名地点: 桐乡市屠甸镇东大街1号
八、联系方式:0573-88863190(屠甸镇招标办)
0573-88029967、13758066242(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九、凡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由招标人通知各资格合格的投标人统一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其他有关资料。
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及要求: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银行电汇的形式,并注明工程名称。
开户单位名称:桐乡市屠甸镇会计核算办公室(水利建设资金)
开户银行:屠甸农行
帐号:371101040000942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屠甸镇招标采购中心
201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