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项目业主委托,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按采购程序和要求完成了有关采购项目的 竞争性谈判采购 工作,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批编号: LZCB(2015)第 1645 号
二、项目编号:LAZCG2015-110C
三、项目名称: 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隆安县城区河段(右岸花周大桥至污水处理厂,左岸驮麻溪至右江大桥)14标
四、成交人:广西大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成交价: 壹佰玖拾玖万零伍佰贰拾贰 元伍角柒分(¥ 1990522.57 元)
六 、 工期:365天
七、项目业主: 隆安县水利局
八、质疑与投诉: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给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 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 工作日内 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71-6529586,投诉电话:隆安县财政局0771-6522241
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