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照灵武 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灵财(采)计2015年42号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由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 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NXYMZFCG1505H45
二、项目名称:灵武市东塔镇铁质垃圾箱及挂桶式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标段:
序号 采购物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铁质垃圾箱 540 个
二标段:
序号 采购物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挂桶式垃圾转运车 2 个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5、三项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函(原件)。
保证金要求 陆仟元整(6000元)《投标人》持企业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银行缴款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第2标段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带★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函(原件)。
保证金要求 肆仟元整(4000元)《投标人》持企业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银行缴款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一)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投标人具备 见上表 ;
(三)本项目 不允许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jpg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参加投标,未缴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答疑会:
(一)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6月24日13:30(招标人自上午13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九、开标时间:2015年6月2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951-5556021)
十、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951-5056223
十一、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宁夏永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佳琪 联系电话:13895668032;
联系单位: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利 联系电话:0951-4020259;
2015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