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农村河塘整治)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JZB-2015-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农村河塘整治)已由豫水财【2014】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统筹资金,招标人为兰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考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项目县建设项目(农村河塘整治)。
2.2建设规模:(1).清淤疏浚流域面积12-34.6km2的河道14条,长136.95km,清淤土方126.77万m3。(2).整治6-10m3塘坝3座,总容积26万m3。清淤土方11.46万m3,砼护坡1367m3,草皮护坡4565m3。(3).重新建水闸20座,其中:2孔2.5m×3.0m水闸一座,2孔2.0m×3.0m水闸6座,1孔1.0m×1.5m水闸13座。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及投资总额:资金来自中央统筹资金,总投资约1200万元。
2.5计划工期:监理标段工期15个月(含质保期12个月)。
施工标段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第1标段:河道清淤疏浚
第2标段:坑塘治理
第3标段:重(新)建水闸
第4标段:本项目施工标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任务(含质保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
(1)、第1—3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现场查询,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具有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5)、2011、2012、201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2监理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注册证,其他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职业资质证,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4)、2011、2012、2013年度企业财务良好,无不良债务。
3.3投标单位要求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的企业(以网上公示为准)。
3.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5投标人最多可对二个施工标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顺序获取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兴兰大道北侧阳光大厦五楼)。
4.2报名注意事项:
(1)、施工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近3年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注册年度算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结果告知函证明等有关原件,(以上相关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三套);
(2)、监理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不少于2人,其中1人为总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注册年度算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等有关原件(以上相关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三套)
4.3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相关证件在报名的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押金每标段:500元/份(中标人不退,未中标保存完好者退还)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投标保证金:施工:伍万元整/标段;监理:伍仟元整/单位。
投标人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及时到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保证金收据,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账 号:41001558510050204236
开户银行:建行兰考县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7日9时30分,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兴兰大道北侧阳光大厦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所报拟承担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报名时出具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并现场查询,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需书面报告招标人,经批准后方可更换,且所换人员、业绩等方面均不得低于原指派人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26991573
监督部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系人:马女士
监督电话:157378306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汪女士
联系电话:138378800440371-68081055
水行政监督部门:兰考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6991188
兰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5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