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市小区供水管网改 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代赈[2015]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建设 资金来自师市预算内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市5-2、6-1、6-2、7、20、33、34、工二社区
2.3 建筑规模:12650米
2.4 结构类型:PE管/球墨铸铁管
2.5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 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资质核查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6日止,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年6月7日至2015年6月12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河子北二路7号 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 编:832000 邮 编:832000
联系人:刘勇 联系人:朱海英 谢宇鹏
电 话:13565552886 电 话:13031336559 、14709932629(办)
2015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