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盘湾镇园区中路污水管道及垃圾房工程,经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射发改投[2014]257号文件批准建设,现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决定对该工程施工实施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射阳县盘湾镇
(二)项目工程内容:铺设污水管道,新建垃圾池等
(三)计划总投资:约90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2月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三)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资金为财政资金。工程施工时将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及施工进度具体情况拨付工程款,全部工程竣工经审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审计价)的80%,余款2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未发生质量问题付清。
本工程结算须经政府审计机关审计。
五、诚信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一)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6万元;
( 二)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三)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 四)“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2. 开户名: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3. 帐 号:1109630109000158558
(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人应交射阳县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射阳县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 六)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法。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4、0.95、0.96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八、投标报名
( 一)报名时间: 2015年2月9日至 2015年2月13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投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合德镇人民西路100号)。
( 三)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 四)投标报名材料:
1. 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 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 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 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十、实地考察、答疑时间地点: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也不集中答疑。
十二、公告公布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
招标人:射阳县盘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文新
电 话:15861969590
地 址:射阳县盘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聿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芹
电 话:15962069700
地 址:射阳县解放西路5号三楼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