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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红光河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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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河北
有效期至: 2015-03-02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02-10 08:53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liangww    未注册
  • 地区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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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红光河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红光河区域

(2)工程规模:红光河污水泵站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容积997.65m3;传达室建筑面积为134.28平方米,结构为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3.7米,独立基础;排水监控中心建筑面积1757.19m2,框架三层,局部四层,建筑高度13.35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污水泵站、监控中心、门卫室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

(4)施工工期:2015年3月10日到2015年9月6日;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工程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41231215917845
污水泵站、监控中心、门卫室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

800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201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污水泵站工程业绩(规模为2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或承担过1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的业绩,须提供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办公室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3.2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0日到2015年3月2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标时现场收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日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60000.00 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8. 本工程评标办法为含施工组织设计价格单因素评估法。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孙勤勇

电 话:0513-88895803
电 话:0513-8181957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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