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2015年第二季度烧碱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是大庆石化公司各分厂烧碱招标,涉及1个品种,主要用于石化公司工业水、生活水处理使用。
本次招标为:带量招标,6000吨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①卧里屯车站专用线→储运中心酸碱站;
②龙凤车站专用线→炼油厂输转车间;
运输方式:公路、铁路运输
生产使用情况说明:我厂罐存储能1000吨(折百量);正常生产使用为70-90吨/天(折百量)。
供货需求说明: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含5天)起以后每天到货80吨(折百量)。
卸车能力说明:(火车运输):接收到生产厂出具的化验单后每天最多可卸4车。
(汽车运输):接收到生产厂出具的化验单后每天最多可卸8车。
其中,炼油厂输转车间只能卸火车,不能卸汽车。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按我厂化验浓度*实际接收数量(吨)=总到货量(吨)
按照财务制度每月结算一次当月25日前开具发票,以本月实际到货量为结算数量。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货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由于是化学危险品需在双方签订合同前,汽车运输应先在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安全运输合同)
交货期:约2015年4月15日-2015年6月。
注:本次招标烧碱报价按100%含量报价,但我厂生产中需要中标单位送货时,需按比例配比为30%液碱送货,特此说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网内合格供应商,入网时间以2015年01月31日为准,此日期之后办理准入手续的不在此范围内;供应商为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内供应商,在供应商管理菜单信息查询中的产品信息里,有烧碱17020202项目。
2、没有进行2014年度资质更新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化工产品、具有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含有烧碱),生产商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前期供货过程中未出现过质量不合格或不按要求的时间供货等情况发生。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26902000064940000018
招标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须持银行存单证明至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二号楼财务316房间换取收据及发票。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2月9日--2015年2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8时0分--11时30分 13时30分--17时0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5房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下列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标书费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司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5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3月5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招标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刘新峰
电 话:0459-6705074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李莉
电 话:0459-6767706 传 真:
电子邮件:lili01-ds@petrochina.com.cn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