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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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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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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重庆
有效期至: 2015-03-04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5-02-10 09:51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liangww    未注册
  • 地区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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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丰都县宏宇移民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丰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2.1.2 拟建项目地址:丰都县



2.1.3 拟建项目规模:县内2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明细见附件),设计处理规模28800吨/日,其中:



已建成水天坪工业园区、社坛、十直、兴义、湛普、江池、董家7个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13300吨/日。



在建双路、龙孔、虎威、三元、龙河、仙女湖(景区)6个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6600吨/日。



规划建设仙女湖(场镇)、三建、树人、双龙、兴龙、暨龙、仁沙、许明寺、青龙、南天湖、保合、都督、栗子、武平、太平15个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8900吨/日。



2.1.4 项目投资:



2.1.4 .1 规划建设的15个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概算17547.96万元(人民币,下同),①项目前期费用及厂区和管网征地拆迁(含青苗补偿)费以项目业主实际开支为准。②项目工程费用以国家审计机关审定的结算金额为准;③暨龙镇污水管网已实施,由中标单位按照丰都县财评审定造价为基础,按照原备忘录所定条件为计价依据,经国家审计机关审定结算金额为准与原实施单位一次性结清工程款和相关费用;④仙女湖场镇污水处理厂由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方案、初设、地勘、施设、环评、财评等前期工作,按本招标条件执行,投资估算已纳入本工程建设投资概算。



2.1.4 .2 对已建成运行的水天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社坛镇污水处理厂改造至达到环保要求所需费用经项目业主审核后送国家审计机关审定造价由投资方将其计入投资成本等额按月收回。



县政府鼓励投资方优化项目设计以降低运营成本,但必须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报批手续。



2.1.5 项目特许经营期:约定期限20年(以移交的第一个污水处理厂时间为起点开始计算)。期满后投资方将项目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指定单位,移交前投资方对项目进行恢复性大修并承担所有费用,确保项目正常运营。



2.2 招标范围:



2.2.1 投资方严格按照项目业主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15个规划待建污水处理厂(含管网)并支付全部项目前期费和征地拆迁(含青苗补偿)款。对已建成运行的水天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社坛镇污水处理厂改造至达到环保要求。



2.2.2 投资方受县政府及项目业主委托,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所有28个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管理,包括污水处理管网、厂界内所有建(构)筑物及设备等生产、能源、消防、安全、办公设施的运营和工作人员、内部事务的管理并自行承担费用(含税费)和风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系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有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处理运营的良好业绩,在环保达标、稳定运行、成本控制等方面得到当地政府认可。



3.3 投标人信用等级良好,资金实力雄厚,无不良记录。



3.4 投标人有明确保障本项目建设运营的方案,确保项目污水处理始终达标排放,目前应达到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标及以上。



3.5 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15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概算总额的10%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另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15个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概算总额的10%缴纳诚信保证金,划入项目业主指定的账户,上述保证金的形式均可为银行保函或现金。



3.6 中标后,根据PPP模式要求在重庆市丰都县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运营公司,负责项目运营管理。投资方对项目运营公司的履约能力和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3.7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2月9 日起登陆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3月4 日12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fdggzy.cn ) 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3月5日 10时00分, 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丰都县宏宇移民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门怡景大厦C栋30-3



联系人:


杨 老师


联系人:


黄 老师 汤老师



电话:


15320868008


电话


023-63033009 13036350259



传真:



传真:


023-6303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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