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015(129)号
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上虞区丁宅乡(地点)丁宅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监理( 2015 年度),于2015年6月2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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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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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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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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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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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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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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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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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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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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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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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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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智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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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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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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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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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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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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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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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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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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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2015年6月 3日10时至2015年6月 8 日10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 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 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丁宅乡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2015 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