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三门县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VC管材及配件招标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1)
各投标人:
自招标文件发出后,收到一些企业提出的疑问,现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的方式统一回答如下:
一、本项目货款支付方式作如下修改。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二节合同特殊条款6.1货款支付方式 “货款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支付。货款支付时间原则上为每个月结算一次(付款期为20个工作日),货物到施工现场验收合格付该批次材料货款的50%,管材安装完毕付至完成安装材料货款的75%,土建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安装材料货款的85% (验收合格项目需经使用村所在地乡镇或街道盖章),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材料结算价的95%,剩下的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又称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周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由各乡镇(街道)负责付清。”
现更改为:“货款由各乡镇(街道)负责支付。货款支付时间原则上为每个月结算一次(付款期为20个工作日),货物到施工现场验收合格付该批次材料货款的50%,管材安装完毕付至完成安装材料货款的75%,土建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安装材料货款的90% (验收合格项目需经使用村所在地乡镇或街道盖章),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材料结算价的95%,剩下的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又称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周年后15个工作日内由各乡镇(街道)负责付清。”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