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平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平县凯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平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二次招标
2.2建设规模:污水处理扩建规模2.0万吨/D,扩建后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5.0万吨/D。
2.3 项目地点:衡水市安平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南侧,东环路东侧,为民街南侧,京堂北分干渠北侧。
2.4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及县财政配套
2.5招标范围:安平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6勘察周期:1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或事业单位,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愿意报名的投标单位需至以下地点报名并备案。
拟投标单位先至安平县凯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报名后,再至衡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安平分中心备案,后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衡水市永兴西路与康泰街交叉口永兴大厦11楼1113室)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安平县凯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衡水市安平县东寨子村南)
联系人:彭园
联系电话:0318-7812566
备案地点:衡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安平分中心。
联系人:赵舵
联系电话:0318-7860057
请于 2015 年6月8日至 2015 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行贿档案查询函。注:以上证件均为原件(须备复印件三套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 元(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路)。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8、发布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平县凯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园
电 话:0318-7812566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水市永兴西路与康泰街交叉口永兴大厦11楼1113室
联 系 人:朱超彬
传真:0318-8188111
电话:0318-2100216
邮箱:hxzb0318@163.com
日 期:2015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