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河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已经鲁发改投资【2015】61号文批复同意,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齐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齐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仁里、胡官2个镇,36个村庄,2.02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2.2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3施工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施工地点:齐河县仁里、胡官2个镇。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7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在建项目。
3.4参与本工程投标人员需具有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
3.5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
3.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10日-02月20日17时前(不含法定公休日)的每日9时-12时,14时-17时到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9777号国电大厦601室(济南奥体中心对面))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身份证;
(5)山东省水利厅备案的固定投标人员证;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7)山东省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4.2 获取招标文件费用:6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05341563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31-68651696 15053162083
2015年0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