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德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沧市水务局以临发改复〔2014〕580号文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永德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永德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计划解决2.6961万人农村居民饮水问题。本次招标的为国标热轧镀锌钢管管材和配件、国家标准给水用聚乙烯(PE)塑管管材和配件,其中: 国标热轧镀锌钢管448.89吨, 国家标准给水用聚乙烯(PE)塑管196.04吨。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永德县2015 PE80级塑料管材及配件采购
合同编号:YD2015-GCCG-01
建设内容:国家标准给水用聚乙烯(PE)塑管196.04吨,Φ90至Φ20。
第二标段:永德县2015国标热轧镀锌钢管及配件采购
合同编号:YD2015-GCCG-02
建设内容:国标热轧镀锌钢管448.898吨,DN100至DN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管材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塑管标段还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
(2)塑管需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检验报告、卫生许可批件等证件,钢管需具有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及饮水管网卫生标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如果制造企业参与投标时,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同一个制造企业不得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具有同类供货业绩。
(7)云南省外企业需具备《云南省水利行业从业备案证》。
3.2 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公告期限为2015年02月10日至02月26日,请投标人于 2015年02月15日至0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沧江园旁)或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北市区银河大道实力郡城小区1-A2商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套,售后不退。
5.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⑶营业执照、⑷卫生许可批件、质量检验报告、卫生检验报告(PE管提供)(5)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提供)。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03月11日上午08:00~09:30时,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德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所
联系人:王晋光
联系电话:1398831825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市区银河大道实力郡城1-A2商铺
联系人: 黄海涛 高敏 杨喻喻
电 话:0871-65620677、65630677转603、0883—8880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