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鸡西市红旗乡长胜土地复垦整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鸡西市红旗乡长胜土地复垦整理工程
2.2建设地点:鸡西市红旗乡。
2.3建设规模:土地整理面积73835平方米。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15日,竣工日期2015年12月15日,总工期2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工程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工程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业绩的佐证材料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报名。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次招标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鸡西市农业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邮政编码: 150090
联 系 人:吉宏伟
联系电话:0451-82322958
传 真:0451-82289069
Emai:8232295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