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福新浙江长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浙江长兴和平风电场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福新浙江长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 标 人:华电福新浙江长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华电浙江长兴和平风电场
(二)工程规划总规模:61.6MW
(三)本期规模:61.6 MW
(四)工程概况:华电浙江长兴和平风电场项目的规划装机容量为61.6MW,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
五、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招标内容主要包括:
1、 风电机组建筑安装及道路施工标段:
标段编号:CHDT001/15-SG-0101
1)风电机组基础及机组变基础标段:风电机组基础及箱变基础本体施工,包工包料(基础环甲供,施工方负责基础环的就位及相关安装);风电机组基础本体内及本体外(含箱变)接地施工,包工包料;
2)风电机组吊安装工程:风电机组的吊安装,塔筒、箱变以及附属配件卸车,风机机舱、轮毂、叶片、塔筒及其附属配件的现场保管及清洁;基础环清理、检查、水平度复测;塔筒安装;桨叶、轮毂组装;风电机组安装(箱变高压侧至风电机组);电气安装;附件安装;风电机分体设备的预安装,配合静态调试直至移交生产;
3)场内检修道路以及风电机平台修整:进场道路(路面、路基、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施工等。
2、升压站土建及装饰工程标段:
标段编号:CHDT001/15-SG-0102
生产综合楼、无功补偿装置、GIS装置、主变、水泵房、设备基础、事故油池、电缆沟、站内道路、升压站场地平整、余物拆除、升压站四面围墙、室内精装修、室内管网、全场接地、防洪排水沟、消防设施、生产生活供水工程、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以及站内通信系统、照明系统、独立避雷针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六、资金来源及建设地点:
1、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2、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通过ISO体系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
3、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1)风电机组建筑安装及道路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需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在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2项类似风电场道路施工业绩及2项5万kW级及以上风电机组基础施工业绩和成功经验,同时应完成2项5万kW级及以上风力发电机吊装施工业绩和成功经验;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替换)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备600吨及以上汽车吊车用于本工程,自有或租用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材料;具有工程安全施工、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进度保证等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2)升压站土建及装饰工程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类似升压站工程施工、装修业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替换)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1-2013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在最近的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三年内所施工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公告及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2月10日至2月16日下午17:00整。
九、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将“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见附件)按要求(见“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说明)发送,收到后我公司将开通华电招标与采购网上下载标书权限。
2、标书售价:一标段:6000元人民币
二标段:2000元人民币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收款单位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195)
帐户:11001019500053003682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待定
2、提交投标书的地点:北京中工大厦
3、开标时间:待定
4、开标地点:北京中工大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福新浙江长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国际商务大厦6楼
邮政编码:313100
联系人:周兴华
电话:13777361816
邮箱:414377619@qq.com(如果电话不能接通请发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15
联系人:汪予
电话:010-83565826
邮箱:wangyu@chdt.com.cn(如果电话不能接通请发邮件)
附件:
附表一:(能够方便复制的WORD文档,不需盖章,也不需签字)
华电浙江长兴和平风电场工程
施工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 投标联系人 固定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件
注:此回执在发送招标代理机构的同时需发送至项目公司。招标公司联系人:汪予,邮箱:wangyu@chdt.com.cn项目公司联系人周兴华,邮箱为414377619@qq.com
附表二:(盖章后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并同时签字)
华电浙江长兴和平风电场工程
施工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投标单位全称 投标联系人 固定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件
请将电汇回单粘贴下面空白处,获得下载权限后登陆“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电汇凭证粘贴处
投标人名称:
(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