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分公司卢沟桥再生水厂泵房中控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编号:北京排水集团中水分公司招2015-02号),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中水分公司卢沟桥再生水泵房位于丰台区看丹乡杨树庄南的卢沟桥再生水厂内。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中水分公司卢沟桥再生水泵房中控室系统设备软硬件采购和安装调试(监控系统,视频系统,控制室配电系统)及土建改造。
中控室系统设备软硬件主要包括:上位机系统软硬件采购,工业控制网络设备软硬件采购,监控系统监视控制器及路由施工,控制室配电改造。
土建改造主要包括:拆除地面、墙体及吊顶等、恢复地面(铺设控制线、网线、电话线、动力线)、墙体(安装插座、电话线及网线出线口)吊顶(恢复吊顶、热泵控制及动力线),及不锈钢隔断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
(5)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6)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3个(含)以上金额为50万元(含)以上的自控安装调试项目的建设或维修保养或更新等方面的业绩;
(8)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3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邮寄费100元,售后不退。
4.3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满足注册资金和年检要求;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备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4 邮购招标文件须知:彩色扫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所须资料、汇款证明和邮寄信息(地址、收件人、邮编、电话),发送至采购部邮箱(caigou@bdc.cn),并联系招标文件售卖人,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按预留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以快递方式发出。招标人对邮寄过程中的延误、遗失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10室)。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装在信封内,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但无需密封,在投标截止期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北里乙37号
邮编:100044
招标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甲51号楼102 室)
邮编:100077
联系人:商筱丽
电话:010-67565038转201
电子邮件:caigou@bdc.cn
网址:http:www.bdc.cn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2500282
招标监督:张杰威
电 话:010-67632221-3217
传 真:010-67626028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分公司
2015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