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厚街镇固体废物余热发电厂后环评项目 | ||||||||||||||
| 采购编号: | 东采公〔2015〕272号 | ||||||||||||||
| 评审日期: | 2015年06月05日 | ||||||||||||||
| 公示日期: | 2015年06月10日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原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评价范围包括建材火电类和社会区域类); 3.3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4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 ||||||||||||||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 | ||||||||||||||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东城区学院路269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 | ||||||||||||||
| 经办人名称: | 张丙钊 | ||||||||||||||
| 采购结果附件: | 东采公〔2015〕272号 结果公示.doc |
||||||||||||||
|
联系电话: 评标委员会成员: |
22317363-8116 杨向东、楼晓明、袁福全、李庆乾、郑亮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