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南城区环卫绿化养护管理第三标段 |
| 采购编号: |
GNC201524 |
| 评审日期: |
2015年06月12日 |
| 公示日期: |
2015年06月15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具有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东莞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通过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审核并获得《东莞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单位出示原件,否则做废标处理)。 5、连续三年(2011年以来)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6、近三年(2012年1月1日后签订合同)具有环卫绿化养护经验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7、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南城区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终止同类项目合同,否则做废标处理。(报名时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8、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9、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合同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人名称: |
东莞市南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办公楼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A座8楼A号 |
| 项目负责人: |
王小姐 |
| 联系电话: |
0769-23109388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邓杰帆、古文强、丘宜平、邹梅荣、黄紫中、彭日新、林君明 |
| 包号 |
分包名称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备注 |
| A |
南城区环卫绿化养护管理第三标段 |
2015年06月12日 |
21,162,285.00 |
东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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