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桂东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湘发改环资[2012]138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桂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桂东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 桂东县城区
2.3 规模: 新建污水收集管网 19 千米,其中一标约 10 公里,二标约 9 公里,排水制度采用片区截污雨污分流制。
2.4 工期要求: 180天
2.5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符 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保修 二年。
2.7 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的管网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8 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2.9 暂时估计价格:一标 段约 2980 万元,二标 段约 2820 万元,控制价按财政评审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备案登记手续;
3.2 投标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 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评分入围法 ”。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 综合评估法(Ⅱ) ”。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一标段:叁拾万元;二标段:叁拾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开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必须到账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桂东县政务中心5楼),投标申请人报名前必须先自行到业主方现场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取得业主现场考察确认函再到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7.2 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所有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①有效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本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岗位证及C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员岗位证;⑦《诚信管理手册》; ⑧ 考察确认函 报名。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1套留存招标办,1套留存招标代理公司;如为湖南省外建筑业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7.3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报名后带报名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及业主现场考察确认函到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8.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 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东县政务中心3楼)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 和加写项目名称标记 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9. 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为: 见招标文件 。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见招标文件 。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11.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桂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 0735-8631496 。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36号
联 系 人:罗正勇
电 话: 177073520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号
联 系 人:贺女士
电 话: 0735-2862815/13875510783
传 真: 0735-2862815
邮 箱: 37995657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