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山县辉埠镇辉埠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由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发改投资[2014]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山县辉埠镇人民政府和常山县辉埠镇辉埠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常山县辉埠镇人民政府和常山县辉埠镇辉埠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常山县辉埠镇辉埠村;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53万元;
2.3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格棚井、厌氧池、沉淀池、人工湿地系统、出水井、连接管道、滤料填料及园林绿化等工程。
2.4 计划工期:工期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 B 证,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其它规定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常山县招投标网上自行下载( http://www.csztb.net/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2月16日 10:30时,地点为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山县紫港小区紫港路2号行政大楼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山县辉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常山县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常山县辉埠镇辉埠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常山县辉埠镇 地 址:常山县天马街道龙门路43号
邮 编:324200 邮 编:324200
联 系 人:王全寿 联 系 人:徐 昊
电 话: 13567078086 (618086) 电 话:0570-5016596(580885)
传 真: / 传 真:0570-501659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