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9 期 常山县何家乡樊家村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5 — 119 号 2015 年 6 月 17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山县何家乡樊家村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已由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以常发改投资 [2014]2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常山县何家乡樊家村;
2.2 工程规模: 142 万元左右;
2.3 招标内容: 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一体式化粪池、终端及绿化工程等(不含 PKA 大终端) ;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 B 证,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 ,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已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常山监管办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参与招投标活动行为的通知》(常监管办 [2015]4 号)的规定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常山县招投标信息网上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 月 3 日 9:30 时 ,地点为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山县紫港小区紫港路 2 号行政大楼 3 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常山县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山县何家乡 地 址: 常山县天马街道龙门路43号
邮 编: 324200 邮 编: 324200
联 系 人:宋斌 联 系 人: 徐 昊
电 话: 13567075510 ( 665510 ) 电 话: 0570-5016596 (政府网580885)
传 真: / 传 真: 0570-501628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5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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