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2015 年 7-9 月份生产用脱硫石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欢迎具有行业资质、承认并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
招标人: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概况: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2015 年 7-9 月份生产用脱硫石膏采购约 15000 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供应能力,已信息公示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3.2 投标人应具备稳定供应本招标产品的能力和业绩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招标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办理 CA 认证成为河南投资集团供应商库正式会员后,方能参与投标。
4.3 投标申请人请于 2015 年 06 月 18 日 -2015 年 07 月 09 日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报名、下载资料,制作完成投标资料后上传。纸质投标文件于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2 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申请人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6.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 U 盘作为备案与存档。
6.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上传。
6.3 投标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 /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暂定为 2015 年 07 月 09 日 9 : 30 时。
6.4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 / 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开标时间:暂定 2015 年 7 月 9 日 09 : 30 时
7 、 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形式:银行基本账户电汇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5 年 7 月 8 日下午 16 : 30 时前到账。
单位名称: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鹤壁湘江支行(原建行鹤壁电力支行) 银行帐号: 4100150141505000084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山城区春雷南路
招标联系人:李梁宇 电话 0392-2416042 传真 0392-2413074
采购部联系人:张先忠 电话 0392—2432093
招标监督联系人:刘晶 电话 0392-2432002
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2015 年 06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