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化肥扶余有限公司复合肥项目生产区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JLHF[2015]-2-5SDLTJ
一、招标条件
史丹利化肥扶余有限公司复合肥项目生产区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 已由 扶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扶发改审批字【 2015 】 2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史丹利化肥扶余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史丹利化肥扶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一标段:史丹利化肥扶余有限公司复合肥项目生产区道路工程
二标段:史丹利化肥扶余有限公司复合肥项目排水管网工程
2.1.1建设规模:道路面积 37828m2 ,排水管网长度4193m;
2.1.2 招标范围 : 史丹利化肥扶余有限公司复合肥项目生产区道路及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内容为该项目按图纸(及本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完毕(直至通过竣工验收)所包含的一切内容、工序,部分做法要求与图纸不一致,见第六章补充说明。
2.2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扶余市工业集中区史丹利化肥扶余有限公司内;
2.3 计划开日期为 2015 年 4 月 20 日 , 计划 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7 月 29 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 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专业 三 级 及以上 资质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单位须同时报名上述两个标段。
3. 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 在扶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 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15 年 2 月 11 日至 201 5 年 2 月 16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 :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吉林省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报名者本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代理人证书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建造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五大员证书
(7)拟承建本工程项目单位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的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4. 2 招标文件费:
每标段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 1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 15 年 3 月 12 日 9 : 0 0时 ,地点 扶余市政务大厅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0 万 元的 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史丹利化肥扶余有限公司
地址:史丹利化肥扶余有限公司基建部
联系人: 史 先生 电话: 0438-693299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431-88520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