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龙胜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材料采购
二、项目编号: XYZC2015(GL)-X002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货物采购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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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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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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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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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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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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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镀锌电焊铁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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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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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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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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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镀锌电焊钢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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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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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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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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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锌角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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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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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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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 供应商。
五、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方式:
1 、发售时间: 2015 年 2 月 10 日 至 2015 年2 月15 日 ,上午8 : 00 ~ 12 : 00 ;下午 14 : 30 ~ 17 : 30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发售地点: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 13 号)
3 、售价: 询价通知书 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 50 元请与请与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0773-2827137 。
4 、购买文件时,必须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价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2015 年 2 月 10 日 至 2015 年 2 月 15 日 开具的均有效)方可购买。
六、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 金额: 采购预算金额的 1% (人民币 , 四舍五入到元)( 须足额交纳)
报价保证金交纳方式 : 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报价人必须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前将报价保证金从报价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报价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市城北支行
帐 号: 2103203119201033095
七、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 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 13 号),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15 年 2 月 16 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
八、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交纳报价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桂林市城北支行
帐 号: 2103203119201033095
十、业务咨询:
联系人:潘诗嫦 联系电话: 0773-2827137 传真: 0773-2816625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3-7511322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2 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