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区石井河流域城中村污水管网工程(东片区)一期、白云区石井河流域城中村污水管网工程(西片区)一期及广佛跨界重点河涌石井河清淤工程(二期)施工监理已由云发改投资[2014]55、云发改投资[2015]30号、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标段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河道清淤两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对永平街集贤庄-永泰社区污水管网工程、嘉禾街望岗社区污水管网工程、嘉禾街科甲社区污水管网工程、石井街(凰岗村、庆丰村、马岗村)、石门街(红星村)、石门街(朝阳村) ,白云湖街(龙湖村)进行新建污水管及检查井等,以及对石井河支涌门口坦涌、牛路涌、红星涌等进行清淤。工程投资约7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监理服务期包括:包括施工期和缺陷保修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本次监理招标只设一个标段及确定一个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二项资质:
①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见附件一),投标人拟任本标段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其它联合体的方式对本标段投标。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申请人须按本工程规模和工程内容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其中: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有2名应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另1名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工建筑)。上述人员相应的注册执业单位为所在的投标单位,均应同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提供其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或注册证);
3.4报名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3.5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提供本工程所需水利资质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且通过终审;
3.6申请人在安全生产、合同履行、招投标等工程建设相关领域近一年内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不良行为都则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投标人须提交由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在开标前3年内没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意见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按本招标公告第4.2点规定于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
4.2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单独提交原件二份,请各投标申请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本点所述资料,且被授权人只能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③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3.3点中所要求的资料。
注: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持有上述①、②、③资料一式二份,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注明单独提交原件的除外);资料每页加盖法人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均须在报名时进行现场核查。
4.3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4.4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电话:020-3650001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诚信评价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所需的投标人诚信评价得分取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网址http://121.8.226.19/gzswcx/)公布的2015年第1季度“监理-给排水”和“监理-水利”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同时具备本次招标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数则取“监理-给排水”和“监理-水利”的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平均分;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按分工内容所对应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取“监理-给排水”和“监理-水利”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再平均;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综合评价分按40分计算再平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20-8617909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黄工
电 话:020-83492175、83492176
传 真:020-83492060
电子邮箱:83492175@163.com
2015年6月17日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我方声明:联合体各方均没有处于被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