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水老鸭桥、湾子桥断面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以青环发[2014]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与概况: 本项目湟水老鸭桥、湾子桥断面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建设地点分别位于乐都区高店镇和洪水镇下街村,建筑面积分别为1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0平方米;
计划工期: 2015年3月20至2015年6月30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青海东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海省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
地 址:平安县平安大道214号
邮 编:8106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972-861021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东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
邮 编:810600
联 系 人:冶先生
电 话:0972-8616085
201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