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如东县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425万元
2.3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本标段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
2.6 本标段合同估算价: 约400万
2.7 其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二级(含临时)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提醒:项目负责人不得兼职其他管理岗位)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
3.8 其它要求: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须至开标现场。
4.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15 年 6 月19 日至 2015年7月13日 9时00分前 。
5.2 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在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注册报名 系统自行下载, 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 255 元整 / 标段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1 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注册报名 系统。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开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经济开发区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青园北路34号
邮 编: 226400 邮 编: 226400
联 系 人: 王栋冬 联系 人: 孙侠
电 话: 13606270655 电 话: 1826053720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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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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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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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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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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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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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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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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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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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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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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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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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人的资格及签署符合“投标人须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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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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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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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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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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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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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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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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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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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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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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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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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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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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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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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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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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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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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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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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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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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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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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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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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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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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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不能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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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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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报 价: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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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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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5% (不含 5% )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 、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 15 家时,依次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直至取最终 5 家)。
3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 100 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 1% 扣 1 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 1% 扣 2 分(不足 1% 时采用插入法)。
备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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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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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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