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赤峰市喀喇沁旗2015度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已由赤峰市水利局以赤水农字[2015]12号文批复,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喀喇沁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通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材料、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工程名称:赤峰市喀喇沁旗2015度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计划投资额约113万元
招标范围:管材及管件采购等。(详细内容见采购清单)
第三标段:水泵采购,计划投资额约106万元
招标范围:水泵采购。(详细内容见采购清单)
3、建设地点:赤峰市喀喇沁旗境内。
4、供货工期:
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10月10日,共计184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PVC-U、PE管材专业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必须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2、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水泵专业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持有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5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投标报名。
2、投标报名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报名时须提交下述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对报名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经销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原件);
3)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并携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以外的全部上述资料。
第三标段:水泵采购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省级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原件);
3)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并携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以外的全部上述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2月17日至2015年2月2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23日上午9:00时,地点为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喇沁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邹本琦
电 话:0476-3752644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鲁超然
电话:0476-828882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通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北街东达广场3号楼E单元302室
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代鹏
电 话:18047121772
传 真:0471-525418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支行
账 号:154017134356
邮 箱:nmgtongta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