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德清县城乡环卫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运三轮车、绿化三轮车等环卫专用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DQZFCG-2015-G52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5月20日
七.废标理由及其他:
根据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45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规定,目录范围“不包含:(1)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kg的不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2)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kg的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3)最大设计车速、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4)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5)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三轮车辆。”。经过原评审小组复评发现,本项目标项一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产品自重均大于400kg,而根据最新国家标准(GB7258-2012)定义,“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kg的不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属于汽车,需要进行上牌和保险。本项目所有供应商都没有生产汽车的能力和资格,所投产品不在国家规定的汽车上牌目录内,无法上牌和保险。所以,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中投标无效情形的规定,一致认定本项目标项一所有供应商“投标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本项目标项一招标失败,建议修改采购需求后重新组织采购。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一号E幢二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2-8068042
传真:0572-8061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