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孟津煤矿外排矿水利用工程经孟津县发改委以孟发改【2013】9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孟津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监理、施工和设备部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孟津县,横跨横水镇、小浪底镇及城关镇。该项目以孟津煤矿外排矿水为水源,通过有压管道,将水送至孟津新区水系,并兼顾沿线农田灌溉,本工程全段为暗埋管道,全长约20km,设有沉砂池、镇墩、排气阀、减压阀、放空阀、甲型控制阀、乙型控制阀、流量计、过路管涵及顶管工程等。
2.2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分为1个监理标、7个施工标和2个设备标,招标内容如下:
监理标: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理;
施工Ⅰ标段:桩号为煤矿出水口~0+868.98,含管道铺设、顶管、镇墩、甲型控制阀井、沉砂池、放空阀井、排气阀井、管理房、围墙、变压器、水质净化处理器及阀门安装等;
施工Ⅱ标段:桩号为0+868.98~4+154.34,含管道铺设、镇墩、甲、乙型控制阀井、放空阀井、排气阀井及阀门安装等;
施工Ⅲ标段:桩号为4+154.34~7+340.19,含管道铺设、顶管、镇墩、过路管涵、乙型控制阀井、放空阀井、排气阀井及阀门安装等;
施工Ⅳ标段:桩号为7+340.19~10+556.62,含管道铺设、顶管、镇墩、乙型控制阀井、放空阀井、排气阀井、减压阀井及阀门安装等;
施工Ⅴ标段:桩号为10+556.62~13+733.90,含管道铺设、镇墩、排气阀井及阀门安装等;
施工Ⅵ标段:桩号为13+733.90~16+902.78,含管道铺设、镇墩、放空阀井、排气阀井及阀门安装等;
施工Ⅶ标段:桩号为16+902.78~20+140.78,含管道铺设、顶管、镇墩、乙型控制阀井、放空阀井、排气阀井及阀门安装等;
设备Ⅰ标段:含一至七标段中管道供货,管径为600的玻璃钢夹砂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顶管中管径为1800的F-B型钢承口式钢筋混凝土管等;
设备Ⅱ标段:含一至七标段中阀门供货,流量计、蝶阀、排气阀、放空阀、减压阀等;
2.3工期要求:
监理标:70日历天+保修期1年;
施工标:70日历天;
设备标: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审定发布。
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审定发布。
设备Ⅰ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持有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货物、专业技术、售后服务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供货经历。
设备Ⅱ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持有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持有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货物、专业技术、售后服务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供货经历。
3.2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3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11日08时30分至2015年02月16日17时3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om)-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过后,持“报名确认单”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招标代理机构窗口进行现场确认。非中心会员的投标人,请尽早到中心办理会员。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02月11日至2015年0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下同),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市会展中心西侧四楼服务大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报名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址: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市会展中心西侧五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孟津县水务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地 址:孟津县桂花桂花大道305号
电 话:0379-67866578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0379-60168156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